什么是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下简称“ITC”) 根据《1930年关税法案》第337条款进行的调查简称为337调查。337调查涉及指控在进口销售,产品进口到美国和/或在美国随后进行的销售中存在不正当竞争,侵犯了美国专利、版权、注册商标或掩模作品(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机密、虚假广告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337调查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来弥补被侵权的行为——强制执行的排除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在337调查中,若ITC认定某被诉企业违反了337条款,将针对该企业发布有限排除令 (Limited Exclusion Order) ,或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发布普遍排除令 (General Exclusion Order) ,禁止任何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此外,ITC将发布禁止令 (Cease and Desist Order) ,要求美国境内的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停止售卖相关侵权产品。
是否选择参与应诉
如果应诉方选择不应诉,则放弃了对自己产品抗辩的权利,会被缺席判决而败诉。如果案件中的其他公司均不应诉,则申诉方拿到普遍或者有限排除令的可能性很大,应诉方产品则不能再进口到美国。如果参与调查案件的其他公司因其产品不侵权而胜诉且申诉方证明涉案专利有效,没有参与调查案的公司仍会被禁止进口涉案产品到美国。对于没有参与案件调查的公司而言,只有在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涉案专利无效或申诉方没有美国国内产业的情况下,该公司才可将产品销售到美国。
因此,对于不想放弃美国市场的涉案公司而言,无论是否进行全面答辩,都应积极参与到调查中。否则,申诉方会在毫无阻拦的情况下轻易拿到排除令。相反,如果积极参与,可以为应诉方创造胜诉、和解或对方主动撤销调查的可能性。
美科的实力
丰富的337调查案件经验并且成绩斐然(截止2019年12月31日)
- 美科代表过多家中国企业在10件337调查案中胜诉(不包括和解)
- 2018-2019年,美科代表中国公司在2件337调查案件中胜诉,这是2018以来立案的337调查案件中中国公司仅有的2件终审胜诉案件(不含原告撤诉案件)
- 2010 年,美科代理中国公司历史上首次在337 调查案败诉后在上诉法院获得全胜
- 2009年,美科代表中国公司历史上首次通过美国海关破解在美贸易壁垒
美科律师代理337调查案件总和至今已超过100件(包括加盟美科之前的案件)。
由华人创办并担任主管的精英美国律师团队
- 美科是美国首都华盛顿第一家由华人创办的高端律所
- 美科是中国商务部认证的顶级代理ITC337调查案的律师事务所
- 美科多次被评为ITC337调查案的顶级律师事务所、6位美科律师被评为顶级律师
- 美科的2位律师是ITC前官员
对比其他知名律所
- 美科律师大部分之前在大型律所任职,包括大所合伙人和资深律师
- 美科律师的小时收费比其他律师事务所同等资历的律师相比低30%-40%左右
- 策略灵活、性价比高、团队成员都是资深律师,诉讼经验丰富
美科理念:法律策略服务于公司的商业利益及战略需要,注重与客户建立信任与长期合作关系。
美科代理的337案件一览:
- ITC Inv. No. 337-TA-1256, 某汽车应急电源及其组件。
- ITC Inv. No. 337-TA-1211, 某雾化器及其组件。
- ITC Inv. No. 337-TA-1210, 某用于农业应用的某些包装材料和方法。
- ITC Inv. No. 337-TA-1178, 某可拆卸式便携家具。
- ITC Inv. No. 337-TA-1142, 某随身打火机。
- ITC Inv. No. 337-TA-1139, 某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及其组件【电子烟】。
- ITC Inv. No. 337-TA-1125, 某高度可调桌面平台及其组件。
- ITC Inv. No. 337-TA-1123, 某化油器和包括化油器的产品。
- ITC Inv. No. 337-TA-1114, 某模块式LED产品及产品零件。
- ITC Inv. No. 337-TA-1107, 某LED产品及产品零件。
- ITC Inv. No. 337-TA-1106, 某打印机墨盒及产品零件。
- ITC Inv. No. 337-TA-1007/1021, 平衡车。
- ITC Inv. No. 337-TA-1000, 平衡车。
- ITC Inv. No. 337-TA-974, 某水族箱配件及其零部件。
- ITC Inv. No. 337-TA-967, 某文件摄像机和相关软件。
- ITC Inv. No. 337-TA-929, 某饮料容器。
- ITC Inv. No. 337-TA-922, 某闪存。
- ITC Inv. No. 337-TA-909, 某闪存。
- ITC Inv. No. 337-TA-894, 某轮胎。
- ITC Inv. No. 337-TA-890, 某睡眠呼吸障碍治疗系统及其部件。
- ITC Inv. No. 337-TA-833, 某增生牙齿定位调节器。
- ITC Inv. No. 337-TA-824, 某蓝光DVD。
- ITC Inv. No. 337-TA-789, 某数字电视。
- ITC Inv. No. 337-TA-739, 某接地故障断路器。
- ITC Inv. No. 337-TA-739 (执行程序), 某接地故障断路器。
- ITC Inv. No. 337-TA-731, 某打印机墨盒及产品零件。
- ITC Inv. No. 337-TA-640, 某短波LED及涵盖LED的产品。
- ITC Inv. No. 337-TA-615 (ITC 海关程序), 某防漏电接地电路保护器(中国公司在美国海关程序中的首次胜诉)。
- ITC Inv. No. 337-TA-565 (咨询意见和执行程序), 某墨盒及产品零件。
- ITC Inv. No. 337-TA-562 (执行程序), 某增生牙齿定位调节器。
- ITC Inv. No. 337-TA-541, 某电源控制器。